誤區5:家務活父母幹就行了
(幸福指向 → 讓孩子承擔勞動的義務 )
我們小時候都被家長安排著承擔一定的家務,但輪到自己做父母時幾乎沒人指望孩子能幫家裡做事。調查顯示,各國兒童平均每日勞動時間分別是美國1.2小時、 韓國0.7小時、 法國0.6小時、英國0.5小時、 日本0.4小時、中國0.2小時,德國甚至將6歲以後讓孩子參與家務勞動寫進法律。
家庭教育的最終目的是幫助孩子脫離父母走向獨立,成功地構築自己的生活,而家務勞動正是增強他們能力與自信的途徑。比如3歲可以端板凳、遞用具,4~5歲可以疊衣服、理床鋪,6歲可以收拾桌子、整理房間,10歲的孩子就該固定地承擔家裡的某項勞動了,如收飯桌、倒垃圾。總之,孩子是家庭成員,就應該讓他對家庭盡義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