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誤區5:家務活父母幹就行了

(幸福指向 → 讓孩子承擔勞動的義務 )

    我們小時候都被家長安排著承擔一定的家務,但輪到自己做父母時幾乎沒人指望孩子能幫家裡做事。調查顯示,各國兒童平均每日勞動時間分別是美國1.2小時、 韓國0.7小時、 法國0.6小時、英國0.5小時、 日本0.4小時、中國0.2小時,德國甚至將6歲以後讓孩子參與家務勞動寫進法律。

    家庭教育的最終目的是幫助孩子脫離父母走向獨立,成功地構築自己的生活,而家務勞動正是增強他們能力與自信的途徑。比如3歲可以端板凳、遞用具,4~5歲可以疊衣服、理床鋪,6歲可以收拾桌子、整理房間,10歲的孩子就該固定地承擔家裡的某項勞動了,如收飯桌、倒垃圾。總之,孩子是家庭成員,就應該讓他對家庭盡義務。

 

誤區6:板凳絆倒了你,我打它!

(幸福指向 → 讓孩子學會承擔責任 )

    板凳絆倒了孩子,不同的國度有不同的對待方式,不同的對待方式又造就了孩子不同的人格特徵:中國的家長是打板凳,安撫孩子,孩子學會的是推卸責任,抱怨他人;美國的家長是「沒看見」,不去干預,孩子學會的是爬起來走,獨立性強;日本的家長是批評指責,孩子學會的是承擔責任,尋找原因。其實很多事情大人是不必急著擋在前面的,自己的事情讓他自己做,自己的責任讓他自己承受比如玩具弄丟了,不要急著給他買,讓他承受丟三落四的後果。把小夥伴的東西弄壞了,不必掏錢給他賠,讓他自己出零花錢。只有承受了他才會從錯誤中汲取教訓,這遠比家長過後反覆嘮叨效果要好得多。

 

誤區7:完全講民主

(幸福指向 → 民主要慎用 )

    從前的家長容易簡單粗暴,而現在的家長容易太講民主。父母作了一個決定,孩子尖叫為什麼,你解釋,他再問為什麼,你再解釋。其實他並不真的想尋求答案,而只是引誘你進行一場辯論,而無論你表達得多麼清楚,孩子總會有自己的理由。

    其實民主是為了瞭解孩子的想法,並鼓勵他發表自己的意見,但並不意味著可以討價還價,甚至遷就退讓。在這種情況下,父母只要不帶歉意與威脅地說明,「因為我是父母,所以做決定是我的責任」。大人想成熟的意見應該要求他做而不是希望他做,當你以懇求、交易、賄賂、威脅、講理的方式去對待他的不合理要求時,其實就是在鼓勵他不講理。

 

誤區8:你唱紅臉我唱白臉

(幸福指向 → 家教要求一致連貫 )

    一般的家庭通常是:祖輩寬容父母嚴格,爸爸性急媽媽心軟或者爸爸豁達媽媽較認真,因此在教育孩子的問題上常有分歧,於是就出現媽媽懲罰孩子爸爸替他放哨或者爸爸對孩子發火,媽媽為孩子辯護。更有甚者媽媽重罰過後,爸爸悄悄帶孩子去飯店美食以示慰勞。長此以往,孩子產生投機心理,知道要吃找奶奶,要玩找爸爸,要上街找媽媽,教育功效相互抵消。所以家庭在教育孩子的問題上要預先協商,達成一致,萬不可當著孩子的面相互指責,彼此都要主動維護對方的尊嚴。

 

有的家長教育孩子是看心情,高興時孩子犯再大的錯也能原諒,不高興時孩子一點小錯也能無限上綱,揪住不放;或者一段時間放任自流、不聞不問,一段時間又事無鉅細、棍棒相加,弄得孩子不去關注教育的內容,而是小心地揣摩家長的情緒。須知一曝十寒是不可能養成好的態度習慣的,它需要親子雙方共同的意志努力。

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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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耕心蓮苑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